錫衛規財〔2015〕37號
關于印發無錫市衛生局安全生產巡查工作制度(試行)的通知
各基層單位:
現將《無錫市衛生局安全生產巡查工作制度(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無錫市衛生局
2015年6月9日
無錫市衛生局安全生產巡查工作制度(試行)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江蘇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根據《無錫市安全生產巡查工作制度(試行)》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衛生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巡查,主要根據市衛生局每年度確定的專題,深入巡查了解,掌握真實情況,提出意見建議,推動安全生產工作落實。
第三條 市衛生局每年確定一個涉及安全生產全局性、基礎性工作的巡查主題,制定計劃,明確重點,提出要求。
第四條 市衛生局安全生產巡查組(以下簡稱巡查組)在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五條 巡查組主要采取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接聽接訪、個別談話、列席會議、問卷調查、查閱檔案、明查暗訪、約談反饋等方式開展工作。
第六條 市衛生局每季度至少組織巡查一次,巡查組應當在巡查結束 10 天內向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提交書面巡查報告并向各相關單位集中反饋。
第七條 巡查組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黨風廉政規定,嚴守工作紀律。
第八條 各基層單位可結合工作實際建立本單位安全生產巡查制度。
第九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無錫市衛生局安全生產巡查組成員名單 附件下載.doc
(來源:無錫市衛生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