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狀腺疾病是內分泌系統的常見疾病。實施甲狀腺疾病的規范化診治是國際臨床內分泌學界的共識,也是我國臨床內分泌學界多年的愿望。2005年10月,中華醫學會內分泌分會開始撰寫《中國甲狀腺疾病診治指南》。
2007年5月江蘇省江原醫院包建東主任醫師作為江蘇省惟一的一名代表被邀請參加了《指南》第一次專家解讀會并參與《指南》推廣工作。是中華醫學會核醫學分會臨床治療組專家之一。
概述:產后甲狀腺炎是自身免疫性甲狀腺炎的一個類型。臨床表現為產后1年內出現一過性或永久性甲狀腺功能異常。患病率1.1%~21.1%。應該與產后發生的甲亢和甲減相鑒別。
癥狀:根據產后甲狀腺炎發生甲狀腺功能異常的類型,可分為3個亞型,即甲亢甲減雙相型(占42.9%)、甲亢單相型(占45.7%)和甲減單相型(占11.4%)。(1)甲亢期:通常發生在產后3個月,維持1~2個月。出現乏力、怕熱、心動過速等;(2)甲減期:通常發生在產后6個月,持續4~6個月。表現為肌肉、關節疼痛和僵硬,乏力、便秘等;(3)恢復期:發生在產后6~12月。約有20%的病人可以遺留為持續性甲減。少數病人可以在恢復后3~10年再發生甲減。
體征:產后頸部增粗(甲狀腺腫大),質地較硬;無甲狀腺區疼痛。
實驗室檢查:甲狀腺激素測定、甲狀腺自身抗體(TRAb、TPOAb、TgAb)、甲狀腺B超、131I攝取率、甲狀腺穿刺細胞學檢查等。根據需要選擇,作出精確診斷。
治療:多數產后甲狀腺炎病人呈現自限性過程。甲亢期不使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甲減期血清TSH<10mIU/L時不需要甲狀腺激素的替代治療。明顯甲減時應給予短期替代治療。持續性甲減需長期甲狀腺藥物替代治療。曾患產后甲狀腺炎的婦女在產后3~10年內發生永久性甲減的危險性明顯增加,建議每年監測甲狀腺功能。